新年伊始,有兩件熱鬧事,一是好萊塢大片《阿凡達》登陸中國,引起一片熱潮。第二件事與理財關系就密切了:1月5日有媒體報道稱,“今年稅務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物業稅‘空轉’工作在部分地區試點了6年多之后,將推廣至全國。專家指出,這一信息表明物業稅開征步伐將大大加快”。
盡管物業稅到底為何物、如何執行、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究竟如何都沒有定論,但物業稅的“威力”在當日滬深股市已得到充分體現,在滬指上漲逾1%的情況下,房地產板塊整體大跌近2%。整個板塊107只股票中,僅有19只股票上漲。
百度中文物業稅的定義: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
可惜這個定義就是一團漿糊。因為在這個定義中征收對象都沒有定義清楚。盡管專家在論證物業稅合理合法時無不借鑒發達國家征收物業稅的慣例,但卻從不借鑒發達國家征收物業稅一定是針對所有者,絕不會針對承租人。因為如果針對所有者的話,政府很可能收不到稅。因為中國人對所占用的土地沒有所有權,甚至在花了幾代人的積蓄后買到的房屋也沒有所有權,只有幾十年使用權,其實就是一個承租人,而且是一次性交幾十年租金的承租人。
至于物業稅該如何征收就更復雜了,有變數的因素包括:哪些物業征收物業稅?是所有的物業,還是僅指商用物業?如果民用物業也征稅,是不是要區分豪宅與普通住宅?豪宅的標準是什么?是對所有住房征稅,還是對投資性住房征稅而自住房免稅?又如何區分投資與自住?或者一個家庭第一套房免稅,第二套房征稅(如果真是這樣,中國的離婚率將暴增)?稅率怎么確定?單一稅制還是累進稅制?物業如何估值?最重要的,我們的專家光知道國外有物業稅,卻不知道中國除了沒有物業稅,在房地產領域的稅種至少有: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租金所得稅等。除了這些稅以外,還有最大的一筆費用是:購買幾十年土地使用權的所謂土地出讓金。這些稅、費、金與物業稅的關系該如何處理?學習了國外征收物業稅,是否也能夠學習國外將上述這些稅、費、金減免掉?是否也能夠學習國外在我們付出了幾輩子的積蓄之后能夠真正永遠地擁有一片屬于自己的空間?
這些我們都不知道。媒體不知道、專家不知道甚至政府和稅收機關都不知道。而我們談論得那么熱鬧的似乎是“志在必收”的物業稅其實在人大尚未立法,還沒有獲得一個合法的法律身份。
在這么多不知道、不合法的情況下,我們的一些地方竟然已經在“空轉”物業稅長達六年之久,而且還打算推廣到全國。盡管是“空轉”,但既然轉了,當然就有轉的模式。不知道各地稅收部門是如何設計物業稅“空轉”模式的。能否讓我們納稅人也知曉一下?
說到底,最近討論這么熱鬧的物業稅就是一個概念,而且這個概念到最后的落實沒有期限。因為,中國人不能夠擁有土地的根本大法就與物業稅是沖突的。就算我們的政府對于老百姓只是租用的土地也要收稅(這完全可能,在前面我們的專家已經在物業稅的定義中為此留下了口子),那些希望通過物業稅來平抑房價的想法也是一個幻覺。因為物業稅如果開征,一定是政府的一項新增的稅收來源而不是替代現有的房地產環節的有關稅費,尤其不可能讓地方政府放棄土地出讓金來收物業稅。因為,土地出讓金就相當于一次性收了幾十年的物業稅。能夠一次性收幾十年,當然不肯年年收,那多慢啊!如何滿足建設需要?
最后回到今年的第一件熱鬧事:電影《阿凡達》。在電影里,土著人最后獲得了勝利,有力地證明了這是一部科幻片。